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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周所王新莹律师应邀为商河县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班授课
2021/06/02 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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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职能部门依法行政水平和行政执法人员执法素质,2021年3月17日,商河县城市管理局组织全体行政执法人员在局会议室举办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班。商河县城市管理局副局长许秀芳出席并主持开班仪式,我所监事长杨志娟律师列席了本次活动,我所王新莹律师受邀为参训人员授课。
培训中,王新莹律师首先以《行政执法领域贯彻民法典的新要求》为题,对民法典的基本情况、山东推动民法典实施十二条意见、民法典对行政执法的新要求等方面作了详细介绍。随后又以《行政处罚法修订若干要点解析》为题,对行政处罚法修订内容,尤其是行政处罚权下放到乡镇街道的规定,推行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及法条竞合择一重处原则、从轻从新原则、程序正义原则等方面进行了重点阐述。王新莹律师凭借多年为政府服务的执业经验,充分结合法律的新规定及实务案例,对行政执法领域的重点、要点问题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内容丰富,分析透彻,受到大家一致好评。
培训结束后,许秀芳副局长作总结讲话。她指出行政机关要贯彻好民法典,必须坚持依法行政、司法自治原则,尊重和保障民事权利,并要求参与人员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应严格依法行政,强化责任意识,树立法治思维,为打造法治政府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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