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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发布港澳台居民参加司法考试公告
2013/06/07 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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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法制网北京6月6日讯 记者袁定波 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今天发布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居民报名参加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事宜公告。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香港、澳门考区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16日至7月5日,逾期不予补报。
据介绍,选择在香港、澳门考区报名考试人员网上报名后,应当按照香港、澳门考区考试承办机构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居住在台湾岛内或国外的台湾居民网上报名时,可以选择在广东省深圳市或福建省厦门市报名考试。
据悉,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考区报名实行网上报名方式,按照网上报名要求及流程填报本人信息、上传照片、交纳费用、打印准考证,不再进行现场确认。
此外,选择在江苏省、河南省和西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阿勒泰地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和田地区报名考试人员网上报名后,应当按照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到现场办理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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