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部地址:济南市经十路15982号第一大道(海兰德大厦)11层 邮编:250014
电话:0531—68607171 4006031221 传真:0531—68607999
版权所有:山东环周律师事务所 备案号:鲁ICP备09057751号 网站建设:中企动力 济南
在线咨询
Online consultation
我可以在房产证上加名吗?
2017/11/24 09:25
【摘要】:
问:前年,我和丈夫结婚后买了一套商品房,因合同手续是我丈夫一人经手办的,当时房产证上只有我丈夫的名字,现在我想了解一下,是否能在房产证上加上自己的名字?
刘女士
答: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在无书面特别约定财产归属的情况下,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因此,婚后购房不管房产权证是否写有对方的名字,都要算作夫妻共有财产。如果要在房产证上再加上名字,双方应带上房产权证、结婚证亲自到房产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一个共有产权证就可以,且不需额外负担税费。
关键词:
上一篇:
妻子擅自流产我能要求赔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