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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设审判庭的横琴新区法院昨日揭牌
取消了传统法院的设置模式,不设立各类审判庭,取消案件审批制,与审判相关的业务、事务工作由法官会议决定……昨日,珠海横琴新区人民法院正式揭牌成立。横琴新区法院的设置一改传统法院的设置方式,确立了法官员额制、人员分类管理、行政管理机构简化等全新架构。
【亮点】
1、不设审判庭 设置“三办一局一队”
横琴新区法院取消了传统法院的设置模式,不设立各类审判庭,取消案件审批制;不设立上下对接的管理部门,部门设置从传统的10多个常设部门减少为“三办一局一队”,即审判管理、人事监察、司法政务三个办公室,一个执行局,一个法警队。
明确了法官的主体地位,与审判相关的业务、事务工作由法官会议决定。所谓法官会议是由全体法官组成的法官自我管理、民主决策的组织,负责研究确定法官工作量的分配、各法官承办案件的类型、各专业合议庭的设置等重大审判事务。
传统的庭长审判管理职责主要由法官会议及审判管理办公室履行,行政管理职责主要由院长、人事监察办公室及司法政务办公室履行。
2、实施法官员额制8名法官“少而精”
横琴新区法院只有8名法官。8名法官是按照横琴新区法院未来每年2000-2500件的收案量、每位法官年均办案250件以及保障审判质量、法官能力等因素综合考量确定的。非上述因素发生变化,法官不得随意增减,只有法官员额空缺时,才能补入。
横琴新区法院法官的入职门槛很高,除了满足《法官法》规定的任职条件外,还须从事法律工作10年以上,拟从本市法院系统、政法部门及全社会公开选任,接受社会监督,法官待遇也将相应提高。
3、人员分类管理 审判辅助人员“专而足”
横琴新区法院工作人员实施分类管理,按照审判辅助人员“专而足”的原则,给8名法官分别配备了3名法官助理和1名书记员,即1+3+1模式,法官致力于审判业务,辅助人员则承担事务性工作,将法官从繁重的审判辅助业务中解放出来。
其他人员则按照工作性质分属司法行政人员、法警等类别进行分类管理。